费用支付确认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优帕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第一条:委托代理标的物:
委托出租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
物业名称: 世贸滨江
物业位置: 浦东 区 潍坊西路 路 1 弄 7 号楼 2H 室
物业面积: 125 平方米 物业用途:租赁 物业性质:
第二条:委托期限
由 2008 年3 月 22 日到 2009 年 3 月 21 日止(6+6条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该物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2. 当承租方接受甲方的条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在本物业出租代理委托书上予以确认,并与承租方办理收取定金、签订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条件对外出租,不得任意变更甲方委托的条件,影响甲方的声誉。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2. 乙方应与承租方商议被甲方确认的租金,拒绝不合理条款。
3. 乙方所有公开宣传品及广告有提及甲方或上述物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报酬支付
1. 金额为¥ 5951 R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