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改造合同
甲方:
乙方:长沙百吉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产品质量监管和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 道路照明(光源)改造具体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二、 产品产源地:广东江门景天泰吉光电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三、 交货时间及地点:产品自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运达 ,且质量验收合格。
四、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产品质量企业标准并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光源使用寿命达到8年,产品必须环保、节能、安全、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标准,安装完成后以甲方对工程验收为准,使用寿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包换,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 投资估算: 路使用路灯 盏, WLED节能灯每盏 元,合计金额 元。,以财证投资评审结论为准。投资本路段路灯改造费用,甲方应配合乙方在当地银行进行融资不低于60%。 六、 投资回报:双方约定对 路段 盏路灯进行投资改造,全程 M,使用LED节能灯间距为 M,按高压纳灯400W功率减去 WLED功率的理论节能数额,以平均每天10.5小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