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临沂市苍山县小岭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