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河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师生语言教育培训工作,进一布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师基本功考核中。
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周活动,对教师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加,积极投入。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培训。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的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和口语成绩纳入评价中。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和用字的规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