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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填表时应统一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出现错别字,不涂改。 2、各学院在“院学工办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的特点是否能胜任其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是否同意该生进行该岗位的勤工助学。
3、此表一式三份,可以复印,分别由校、院、用人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