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奖励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范围、考评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奖惩方法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合同管理员。
二、考核管理
1、考核范围
各公司、部门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集团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公司、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三、考评程序
1、合同管理部门为公司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2、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合同管理部门确定获奖名单,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四、奖惩方法
1、合同管理员的获奖方法:
◆ 合同管理员的奖惩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
◆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者中产生,给予 元的奖励; ◆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给予 元的奖励; ◆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给予 元的奖励;
2、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视情况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 元奖金; ◆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扣发 元奖金,并取消合同管理员资格; ◆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