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6.1 施工进度计划综合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已知,工期日历天数140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9月5日,竣工日期2012年月日。因此,为了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均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保证工程施工和施工质量,编制工程施工进度总计划时,要确立各阶段的目标时间,阶段目标时间不能更改。施工设备、资金、劳动力在满足阶段目标的前提下进行配备。
其劳动力组织按原施工班组安排,不打乱工种界限,根据综合进度情况安排用工。每个施工段拟安排30人的土建施工队伍,在安排施工时,应根据各个时间的施工高峰用人来确定进入施工场的人数和工种,根据工程情况和特点不会发生窝工和劳动力浪费。
在施工过程中安排好各工种的穿插、立体交叉作业,平等流水施工,水电安装队根据施工进度陆续进入工地,随基础、主体同步穿插施工,竖向采用自下而上,逐层施工流向。主体完工后,由装修专业工程队进入工地进行装修。根据工程的特点和以往的施工经验,先进的机械设备和训练有素的技术员工,是能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关键在于计划及计划的实施。
根据施工条件、工程特点及工期要求,工程可分为四个阶段来控制施工进度,即:基础阶段20天、主体阶段60天、装修55天和水电安装阶段(主体和装修过程中穿插作业)、竣工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