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分到新职工,分劈房源优先满足退休职工。
㈠配售主要工作安排
1.准备工作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公布房源、价格等相关信息。局属单位开始组织职工报名。
2.局属单位初审阶段(自5月26日至6月15日)
①6月10日前,汇总职工购房申请,收集并汇交职工购房押金,并将住房押金汇交路局建房办财务(押金按10万元/人交纳)。按照住房资金管理要求,各局属单位代收的押金,自6月10日起,每3日汇交路局1次,必须确保代收押金科目及时清零。
职工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10日。5月30日前已经批准退休手续的职工,归入退休相应分配单元。
②5月26日至6月15日,初审职工配售资格和配偶是否有地方单位住房情况,查找职工参加工作时间、职务级别等排序信息,同时将初审合格的职工信息录入全局住房配售管理系统。
3.房管所复审阶段(自6月16日至6月25日)
复审职工住房情况。预先确定应交腾空旧房返售价格。组织审查出有问题职工信息的修改完善。
4.路局排序公示阶段(自6月26日至7月5日)
公示分地区的全局大排序结果及其他相关事项。
5.路局组织统一选房阶段(7月9日至7月29日)
路局选房工作组分地区、分单元组织职工现场大选房。
6.配售住房交款及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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