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五、加强东亚非传统安全多边合作的措施
东北亚非传统安全合作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在所难免,问题是如何解决之,使非传统安全成为推动整个区域合作的动力。
(一)从社会、民间方面加强培育地区认同感,增强纽带关系,培养有利于非传统安全合作的社会基础。
除了加强经济合作外,还要加强人员往来,建立各种交往渠道,扩大和加深地区文化、教育、科学和旅游交流。政府官员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避免激化敏感历史问题,让历史问题成为学术研讨话题,而不是现实交往的障碍。公共媒体要为强化区域认同做好疏通、说服工作,加强沟通与合作,提升对地区利益的关注,使地区共同安全和安全相互主义成为百姓普遍关注的话题,尽快塑造东亚安全共同体的民意基础。政府要为诸如地区环境保护组织、流行病防治组织等多边利益的民间团体的孕育创造环境,使跨国的、功能性的利益团体成为地区相互依存的纽带。
(二)加强双边和多边对话与协调,完善政府间合作机制。
利用各种国际组织、安全磋商会议、外交会晤等双边、多边渠道,加强东亚非传统安全的对话;强化10+3框架下部长会议机制以及常设高官和专家工作组机制,落实各种宣言与行动计划;充分发挥ARF和APEC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中的作用,加强东亚国家与其他亚太国家的协调与合作;慎重设置跨区合作机制,谨防某些国家搅局,宁缺毋滥;强化已有的制度安排,深化已开辟的各类合作领域。
(三)重点突破一些领域,变速、多轮推进区域合作。
在切实夯实合作基础的同时,注意抓住时机,为新的合作搭建对话与协调的平台,尤其是那些关乎整个地区稳定与发展的领域,比如流行疾病威胁、跨国犯罪等。可以先在这些领域形成紧密合作的核心圈,然后利用核心圈的吸附效应,逐步吸收区内其他国家。如果某些非传统安全威胁比如跨国河流生态破坏等只是次区域关注的热点话题,拟尽快形成次区域合作圈。
(四)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执法人员非传统安全意识。
执法部门建立热线电话,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立场;加强执法人员的交流,建立各类培训中心,提高各国执法队伍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组织重点课题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地区大国更应主动承担共同安全责任,提供更多的技术、装备援助,其他国家也应努力加强执法能力,积极配合区域行动,共同维护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五)加快危机预警机制的建设,增强非传统安全威胁预防能力。
“危机动力”对东亚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SARS信息连通和防范机制建设以及筹建海啸预警机制的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但东亚在其他非传统安全方面却做得不够或者根本没有想法。当务之急就是理顺急迫处理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先后次序,制订各种预案,增强各国相关部门协调能力,建立和完善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加强“第二轨道”在非传统安全合作中的作用。
在东亚各国仍普遍缺乏相互信任,短期内难以就建立地区安全机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第二轨道”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积极响应。以东盟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为主线的“第二轨道”成功将本地区主要大国和其他主要国家聚集在一起,促进了本地区原有的双边关系和多边之间的良性互动。随着东亚地区多边安全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展和合作层次的逐渐提高,“第二轨道”的研究和涉及的领域也将有相应的拓展,其在组织上亦可能更加复杂化。东亚各国在加强政府间机制化建设的同时,应进一步发挥第二轨道的辅助作用,使其更加成熟,并发展为某种本地区各国均能接受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