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
安创建工作。村警务室与村综治办等基层组织要形成创建合力,齐抓共管。
六、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是落实全县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和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动全乡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督查指导。乡综治委把平安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和考核中,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采取督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和推广开展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经常到所联系的村督查指导,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社会公认,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公开考评,认真筛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检验创建工作成果。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不仅要撤销命名,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开辟专版(专栏)进行集中报道,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本村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