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运行管理考核制度一、 违反交接手续,考核值班负责人。 二、 交接内容不清、交接班巡视检查不到位,考核责任人。 三、 监控不到位,考核监盘人员。 四、 误删除保护、录波报告,考核当值人员。 五、 当值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考核当事人。 六、 对站内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破坏者或对破坏行为视而不见 者,考核当事人。 七、 设施、设备不按定置管理,考核当事人。 八、 接受或发布操作指令时, 未正确使用调度术语, 考核当
事人。 九、 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出现错误时,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班 负责人。 十、 操作票项目出现错误时, 考核操作人、 监护人、 值班负责人。 十一、 十二、 1) 2) 3) 4) 5) 6) 无故拖延操作时间, 考核操作人和监护人、 值班负责人。 发生以下违章操作行为,但未造成事故时: 违反规定单人操作或无票操作,考核负责人; 跳项、漏项操作,考核操作人、监护人; 无调度命令操作,考核负责人; 不执行监护复诵制,考核操作人、监护人; 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考核操作人、监护人; 未执行解锁操作许可制度,考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