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子商务
司的法务经理。作为一家主打创意概念生活用品的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务经理,多年来何治军最头疼的就是猖獗的盗版。由于电子商务的特点,成本高昂、程序繁琐、时间漫长的版权登记和公证等传统维权手段对他们并不适合,多年来面对日益泛滥的侵权,何治军一直无计可施。
改变从何治军了解并将可信时间戳实际运用到企业开始。 2010年10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某网络商品图片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盗用原告网店图片的被告九个案件全部败诉。拿到判决书的何治军感到一些安慰,虽然赔偿不多,但总算找到了维权的工具。
网上商家苦不堪言
刚刚起步的国内电子商务业鱼龙混杂,这让很多想认真做事的企业苦不堪言。何治军向《法人》记者表示,“只有真正想做事的企业才会请人拍图片,产生自己的数字化版权作品,由于法律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更多的商家就等着坐享其成,你出来了就抄袭。”
“当然了,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是诉讼打的是证据,传统的证据保全手段——版权登记和公证对我们这种性质的企业并不适合。”何治军向《法人》记者分析了不适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