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算化条件下,记账凭证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手工输入业务电脑打印的凭证、其他业务子系统在对业务处理后自动生成的凭证、账务处理系统自身产生的固定凭证、客户提交的凭证。上述前三类记账凭证都是由电脑打印,并不允许更改。也就是说,银行根据原始凭证或业务事实自行编制的具有通用格式和用途的基本凭证已不再需要。由于受技术与电脑容量的限制,机制凭证与手工凭证的格式出入较大,机制凭证一般是打印在几乎只标明凭证名称的空白凭证上,传统意义上的基本凭证在电算化条件下不再适用。
4、电算化背景下的新账务组织
在原手工会计操作下下,业务发生时由柜员根据凭证登记分户账(包括甲种账、乙种账、丙种账、丁种账四种格式),若为现金业务还要登记现金收付日记簿,表外业务则在登记簿中进行记载,营业终了根椐分户账抄制余额表;后台综合人员则根据凭证编制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编制日计表,并通过总分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在电算化条件下,柜员办理业务只要按照系统提示的画面和有关规定在计算机中录入必要的原始信息,系统就会自动将有关数据过渡到相应的会计科目上,并生成账簿。整个账务处理都是由系统自动完成的,柜员只是在上班、下班、中途交接班时打印柜员重要凭证日结表、柜员现金收付日结表,营业结束时打印交易流水和汇总传票(类似科目汇总表而非科目日结单)。不必再用现金收付日记簿,科目日结单,而且电脑程序也没有设定先出科目日结单、然后出总账、最后才出日计表这一综合核算系统的固定模式。至于其他账簿,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由管辖行集中打印。受技术与电脑容量的限制,打印的账表也非传统意义上的账表。另外,由于是电脑计息,也没有使用乙种账和余额表,寄给客户的对账单也是普通的三栏式账页。也就是说商业银行银行特有的由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组成的两大系统组成的核算模式并非必要,而银行会计总分核算原理则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账务处理中的行业特色不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