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化学年产8万吨液体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上海化学工业区
风险可接受。
企业配套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概率和其对环境的影响。
5、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依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保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6、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采用陶氏公司生产技术进行液态环氧树脂生产,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要求;项目选择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建设符合上海市和化工区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配套有完善的回收利用措施,可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预测,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选择在化工区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陶氏化学公司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承担此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本项目除上网公示外,还将在当地发放问卷调查表,征询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情况或提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漠海电话:86 21 3896 1600 传真:86 21 5840 8182
环评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邮编200062
联系人:汪先生电话/传真: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