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编号: 授权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
□其他 号码
受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内容:
本人因办理以下业务,授权华夏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复制、保存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用于业务受理、审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并将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等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授权期限为业务申请日起至业务终结日止。若信贷业务未批准,本人的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不要求退回。
□ 本人申请贷款 □ 本人配偶申请贷款 □ 本人申请贷记卡 □ 本人配偶申请贷记卡 □ 本人作为担保人 □ 本人配偶作为担保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本人作为其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
□ 特约商户实名审核
□ 其他 。
授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