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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各科目考试题型及时间表
序号 科 目 考试题型 考试时间(小时)
一 场地与建筑设计 作图 6.0
二 建筑构造与详图 作图 3.5
三 建筑结构与设备 单选 3.5
四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单选 3.0
合 计 16.0
二、第一考试科目《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具有建筑学领域有关学科理论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的基本概念与技术知识,具有中小型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能力。
1.1场地设计:
1.1.1理解建筑基地的地理、环境及规划条件。掌握建筑场地的功能布局、环境空间、交通组织、竖向设计、绿化布置,以及有关指标、法规、规范等要求。具有对场地总体建筑环境的基本的规划设计与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1.2建筑设计:
1.2.1熟悉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掌握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环境关系、功能分区、流线组织、空间组合、内外交通、朝向、采光、日照、通风、热工、防火、节能、抗震、结构选型及其他设计要点,以及建筑指标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具有设计构思和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三、第二考试科目《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正确理解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技术,常用节点构造及其涉及的相关专业理论与技术知识,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等。并具有绘图表达能力。
2.1建筑构造:
2.1.1熟悉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重点部位的节点内容、构造措施及用料做法;掌握常用建筑构配件详图构造;了解与相关专业的配合条件,并能正确绘图表达。
2.2综合作图:
2.2.1熟悉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中有关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的系统与设施的基本知识,掌握其与建筑布局的综合关系并能正确绘图表达。
2.3安全设施:
2.3.1掌握建筑法规中一般建筑的安全防护规定及其针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防护要求。掌握一般建筑防火构造措施。并能正确绘图表达。
四、第三考试科目《建筑结构与设备》
3.1建筑结构:
3.1.1对建筑力学的概念有基本了解,对荷载的取值及计算,结构的模型及受力特点有清晰的概念。对一般杆系结构在不同的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及变形有一个基本概念。
3.1.2对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本性能,使用范围及主要构造能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及分析,对钢结构及木结构的基本概念有一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