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第六章 数据备份
第十四条 应用管理员负责数据库的备份工作。
第十五条 数据备份规划:系统每日自动备份数据,同时将备份数据发至异地服务器进行异地存储,备份数据保留七天。
第七章 外来维护人员要求
第十六条 禁止非系统管理人员直接对服务器设备进行操作,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服务器修改或升级等)需要外部人员进行操作时,必须由系统管理主管进行登录,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备案。禁止将系统账号直接交给外部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给外部人员开启临时账户时,必须获取相关主管领导的授权。
第八章 系统维护商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系统维护商对本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应遵照以下程序:应用系统管理员应有详细的技术服务问题等级表,对技术服务问题进行严格的登记,包括问题来源、问题描述、提出时间、当前状态、服务时间、解决问题人员、完成时间、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