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7. 行政复议决定书
8. 行政复议调解书
9. 再审裁定
10.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11.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执法人员盖章
1.当场处罚
2.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3. 治安管理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 治安管理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5. 治安管理处罚扣押的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6.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笔录
7. 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8. 现场笔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9. 审判人员应当制作勘验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
(三)当事人和其他人签字或盖章
1.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3. 治安管理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 治安管理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5. 治安管理处罚扣押的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6.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
7.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8. 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9. 诉讼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10. 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11.证人证言应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12.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13. 现场笔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14. 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 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16.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17.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人数问题总结(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