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爆填结束的施工段,每25 m设置一个沉降位移观测点,单点连续观测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点测量次数不少于15次。(前期测量间隔时间加密,沉降位移基本稳定后延长测量间隔时间)
(3)断面测量法:采用探地雷达检测。按断面布置测线,测线应布满全断面范围,每50m探测一个断面,并在堤中心、外坡和内坡进行三条纵断面检测。检测时,测点距离不大于2m 或采用不间断扫描方式。该法与上述钻孔资料配合分析,以此获得可靠的物探分析精度。
8.爆破安全
在完成爆破作业、达到工程目的的同时,必须控制爆破可能引起的各种危害,包括震动、个别飞散物、冲击波、噪音和爆炸产物等。
**爆破振动: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9月12日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交通部行业标准《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的规定,评价各种爆破对不同类型建(构)造物和其他保护对象的振动影响,应采用不同的安全判据和允许标准。
爆破安全振动允许标准
安全允许振速(cm/s)
序号保护对象类别
<10 Hz 10~50 Hz 50~100 Hz
**~1.0 **~1.2 **~1.5
1 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
**~2.5 **~2.8 **~3.0
2 一般砖房、非抗震大型砌块建筑
**~4.0 **~4.5 **~5.0
3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0.3 **~0.4 **~0.5
4 一般古建筑与古迹
5 水工隧道7~15
6 交通隧道10~20
7 矿山巷道15~30
**
8 水电站及发电厂中心控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