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xxxx校区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的质疑书
致xxxxxxx设备招标中心:
我司很荣幸得于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关于xxxxx校区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xxxxxx的投标事宜。针对此项目招标内容,我司存有以下三点疑义:
一、设备数量的质疑
标书中录像服务器产品的数量标明为xx台,但清单上却为xx台,数量先后不一致。致使标书无法产生确定的投标价格。
二、设备选型的质疑
标书中主要设备型号均于确定,且性能技术参数都以该型号的设备为主,无法使用其它品牌的设备进行投标使用。使得参与项目的投标失去了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我司认为该评分标准已违反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已失去了政府招标法中明确规定的“公平”原则!
三、设计方案的质疑
标书中的设计方案是以校园网络为基础进行网络智能化监控方案设计的。但设计方案中却没有考虑网络拥挤这个基本问题。虽然设计方案可以实现网络化监控的主要功能,但一旦控制中心或客户端需要对多个前端进行访问时,网络会出现大流量拥挤的“堵车”现象,造成网络的速度大大迟缓,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校园网的瘫痪。从而造成招标方还需要重新对整个系统进行改造,出现重复建设的弊端。
特以书面形式向贵单位提出质疑。并恳请贵单位能给予我司答复! 此致!
xxxxx网络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