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控制程序
检测区域,不准进入有计算机的房间。
5.2.4 未征得办公室同意,工作人员不可进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检测房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查看、询问与已无关的被检样品和原始记录、检测情况。
5.2.5 如委托方要求用电话、传真、电传等方式送报告检测结果、检测报告时:
a 委托方应在〈送样检测委托单〉备注栏中注明传送方式,包括邮寄、电话、传真及具体接受单位、接受人、接受时间或保密要求(如设置密码等方式);
b办公室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发送检测结果报告,为维护委托方的保密要求,具体可以指定保密员进行操作。 c密码由办公室质量员设置并保存;
d发送前由保密员填写《电话、传真、电传传送检测报告(结果)登记表》须经质量主管审批。
e保密员按委托单中客户要求或商定的接受时间,及时发送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注意发送前应通过电话联系,核实密码号、接受人、接受单位。
f检测报告的正本由委托方自取。
5.2.6 凡带有机密性要求的文件草稿,会议记录应按保密规定保管处理,不可乱放或自行处理。
5.2.7 凡属保密的文件按规定范围传阅处理,不准将文件带到公共场所和家中,以防泄密。
5.2.8 凡违反保密程序者,根据情节和后果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 相关附件
电话、传真传送检测报告(结果)登记表 xxx-yyy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