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
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数者。
(四)高级职业指导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在
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
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
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注: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具备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具备条件之一并具备申报(高级)职业指导师业绩要求“业绩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