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本工程专职安全员2名,对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贯彻实施,应加强指导和帮助,并进行阶段性的认可。并通过检查和内部审核进行评价、验证,使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2)目标管理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形成文件,由项目经理批准并跟踪执行。目标应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管理目应包括: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轻伤频率控制在0.15%以内,力争做到安全事故为0。
2)安全文明达标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管线、消防事故。作好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文明工地创建目标,遵循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承诺。
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钩,认真做好安全10本台帐及文明施工资料,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4)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护坡、挡墙、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