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学习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心得体会稿
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会签人等要素组成。
1.主体: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等要素组成。
(1)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或特定词用引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停顿用空格符或换行。
(2)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应按其性质、级别和有关规定或惯例依次排列,同性质或级别的机关之间用顿号,不同性质或级别的机关之间用逗号,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一般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回行时仍顶格。
(3)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完整地表达公文制发单位的意图、意见和要求。正文一般置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是正文的附属部分,是补充公文正文内容的材料(包括图表)。公文如有附件应作附件说明,即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