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C管理流程及控制规定
一、 目的:为规范PMC部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生产计划安排,
确保产品及时准确发货,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本公司所有销售订单的排程均适用。
三、 流程及控制规定:
1、销售订单经各相应的销售员签字确认(销售员出差由相应的科长或委派
销售员签字确认)后下达到PMC。
2、PMC接到销售订单后,需监控好合同评审和价格评审,认真核对每一定
单的型号、价格、数量、交期、特殊要求、该客户的资金回收状况,对
有订单无报价、报价不符、超期未付款的,需及时通知到相应销售员及
销售副总,经核实无误后,方可下达销售合同清单到物料部和制造部。
物料部根据清单要求进行备料。
3、PMC根据到料时间排出生产计划。生产安排数量需与订单数量一致,实
行以销定产,同时回复交期至客户和相关销售员。回复交期需注意确定
回复时间、预测交货时间、反馈回复时间(变压器类为2个工作日,电
源高压条类3个工作日),必须按计划好的交期按期交货。
4、销售员与客户确认交期并将客户意见反馈到PMC。PMC根据客户要求
进行计划(物料、制造)调整。
5、制造部根据生产计划排产实施生产。
6、产品送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入成品库。成品库将合格品相关资料输入MRP
系统。
7、PMC根据MRP系统成品库存量结合定单交货要求,安排装车发货。
8、产品和送货单送达客户指定场所,确认后签章送货单。
9、PMC根据回签送货单核实发货型号、数量,分发送货单(一式多联)至
相应销售员、财务部,自留存根。
10、 每月末PMC根据客户分类汇总相关数据,并与财务和销售员对帐。
11、 PMC需做好资金回收监控,财务部提供每月资金回收状况,PMC每月
5号提交上月资金未正常到位(预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5天)客户相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