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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电视剧艺术特征(2)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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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课堂--元素篇

(二)、电视剧名称来源:

从世界范围来看,对于这门新兴的“电子缪斯”,不同的国家之间有着不同的称呼。“电视剧”这个名称是我国在电视发展初期自行确定的,我国从1958年第一部电视剧《一口菜饼子》起,就将这一新兴的艺术类别定名为“电视剧”,之后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就一直沿用这一名称,但并非世界通用。比如,在美国将我们通常所说的“电视剧”,再进一步细分为“Tv Play”(电视戏剧)和“Tv Film”(电视电影)以及Tv Radio Play(电视广播剧)等三大类;在苏联,有“电视艺术片”和“电视剧”之别;在日本则又有“电视小说”之称。

(三)、定义电视剧:

电视剧是一门十分年轻的艺术,它诞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展于五十年代以后,真正跻身于艺术之林不过是在近二三十年以来。由于电视剧的历史不长,也由于电视技术的飞速发展,电视剧概念的界定及其观念形态还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动之中。

电视剧首先属于电视系列中的一个节目。简单地说,电视剧是以电视为媒介的新兴影像艺术,它是电视荧屏上演剧审美的艺术。电视剧以电视为传播媒介,又以演剧为审美形式,将艺术审美与大众传播进行了结合。所以,一方面,电视剧艺术继承了两千年来的戏剧的传统和理论,以及成熟的电影艺术的技巧和方法;另一方面,电视剧艺术不是戏剧,也不是电影,它是站在戏剧和电影两个艺术巨人的肩膀上成长起来的新的艺术之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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