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沟亭乡沟亭小学
实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自查自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法发〔2011〕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黔教法发〔2011〕334号)文件及省地县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会精神,我校制定《沟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培训中去学习,从实践渗透中去总结,循序渐进,步步落实,做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这项工作。我校对照《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评估标准(学校)》的指标,认真对2013年春季学期到2013秋季学期实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思想认识(10分) 自评得分:9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认真的学习,并达到知晓率为100%。认识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学科教师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实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以来,教职工充分认识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学校利用会议时间组织学习了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黔教法发〔2011〕152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法发〔2011〕33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还组织认真学习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和《教师培训手册》的内容。
二、组织领导(10分) 自评得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