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短路电流的计算
短路计算在设计发电厂主接线的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它为电气设备的选型、动稳定校正和热稳定校正提供依据。当短路发生时,对发电厂供电的可靠性可能会产生很大影响,严重时,可能导致电力系统失去稳定,甚至造成系统解列。因此,对短路事故的计算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是必须进行一项工作。
3.1 短路计算的一般规则
3.1.1 短路电流计算中,采用以下假设条件和原则:
(1)正常工作时,三相系统对称运行。 (2)所有电源的电动势相位角相同。
(3)系统中的同步和异步电机均为理想电机,不考虑电机磁饱和、磁滞、涡流及导体集肤效应等影响;转子结构完全对称;定子三相绕组空间位置相差120电气角度。
(4)电力系统中各元件的磁路不饱和,即带铁芯的电气设备电抗值不随电流大小发生变化。 (5)电力系统中所有电源都在额定负荷下运行,其中50%负荷接在高压母线上,50%负荷接在系统侧。
(6)同步电机都具有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包括强行励磁)。 (7)短路发生在短路电流为最大值的瞬间。 (8)不考虑短路点的电弧阻抗和变压器的励磁电流。
(9)计算短路电流的衰减时间常数和低压网络的短路电流外,元件的电阻都略去不计。 (10)元件的计算参数均取其额定值,不考虑参数的误差和调整范围。
输电线路的电容略去不计。
(11)用概率统计法则制定短路电流运算曲线。
3.1.2 短路计算的一般规定
(1) 验算导体和电器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开断电流所用的短路电流,应按本工程的设计规划内容计算,并考虑电力系统的远景发展规划(一般为本工程建成后5至10年)。确定短路电流时,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而不应按仅在切换过程中可能并列运行的接线方式。
(2) 旋择导体和电器用的短路电流,在电气连接的网络中,应考虑具体反馈作用对异步电机的影响和电容补偿装置放电电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