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法律允许儿媳或女婿可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3)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字号:

本文作者 陈凯,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继承部主任、公明传承管理集团首席律师;

不可本末倒置,使其影响合同的订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通过考察《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并综合相关的法律效果,宜允许儿媳或女婿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版权所有: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继承部、公明传承管理集团【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律允许儿媳或女婿可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