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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加条款(4)

时间:2025-04-3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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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

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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