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岗位音乐、舞蹈、绘画三项技能考核成绩分别按10%计入
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
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
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执法室 0514—83440499
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4—83450315
四、其他
市教育局将通过中国仪征网、仪征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
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关注、查询。其他事
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仪征
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
定执行。
中国仪征网:
仪征教育信息网: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3450395
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