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翁亚丽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各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模板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2003年) 我国《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002年) 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2年) WHO的GCP指导原则(1993年) ICH-GCP指导原则 (1997年)3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各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模板4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试验题目
要求:能体现该临床试验的试验药和对照药名称、 治疗病症、设计类型、临床试验的分期和研究目 的 格式:“XX药与XX药对照治疗XX(病症)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XX期临床试验 方案”。 举例:利福昔明胶囊与氧氟沙星胶囊对照治疗成 人急性肠道感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 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方案” 。 5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试验目的,试验背景,药物的组方,适 应症,国内外临床研究现状,临床前研 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 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的 药物不良反应、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 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 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临床试验的批准文 号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 盲的水平
设计方案的类型:平行组设计、交叉设计、 析因设计、成组序贯设计等 随机化分组方法:完全随机化分组、分层 随机分组组、配对或配伍随机分组等 盲法的形式单盲、双盲、三盲或第三者盲 多中心还是单一中心试验。8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 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 方法
入选标准:
用清单的方式列出
疾病的诊断标准(尽可能有定量检验指标的上、下限) 入选前患者相关的病史、病程和治疗情况要求 其它相关的标准,如年龄、性别等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应作为入选的标准之一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排除标准
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评估 从保障受试者安全角度考虑 估计不能依从方案步骤或准时随访者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剔除标准:从
研究者和受试者两方面考 虑。如果研究者从医学角度考虑受试验 者有必要中止试验,或患者自已要求停 止试验,受试者均可以中途撤出。
受试者纳入后发现不符合入选标准者; 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不能遵守试验要求者; 从医疗上或受试者利益上考虑不宜继续进行试 验; 受试者自己要求退出; 病人怀孕; 试验期间合并应用其他同类药物或使用影响本 研究的其他治疗方法者; 试验期间同时参加其他临床研究者; 申办者要求中止试验; 研究者认为需要中止试验;12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脱落病例定义 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试验的 患者,均有权利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因退 出,只要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观察周期的受试者,称 为脱落病例。 处理 当患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尽可能与患者联系, 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并填写试验结论表,尽可 能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对因不良反应而脱落者, 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应必须记录在 CRF中,并通知申办者。 原因 对于任何脱落病例,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 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有6种,即不良事件、缺乏 疗效、失访(包括受试者自行退出)、被申办者中止 和其他。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根据统计学 原理计算要达 到试验预期 目的所需的 病例数
依据
SFDA发布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中的规定
统计学要求 14
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
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 (试验组)要求: I期为20至30例, II期为100例, III期为300例, IV期为2000例
分类一,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分类二,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避孕药
I期临床 试验应当 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 进行
II期临床 试验应当 完成至少 100对 6个 月经 周期的 随机 对照试验
III期临床 试验完成 至少1000例 12个 月经周期 的 开放试验
IV期临床 充分考虑 该类药品 的 可变因素, 完成 足够样本量 的研究工作 16
属注册分类3和4的新药
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多个适应症的, 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
分类三: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分类四: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 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属注册分类5的新药
口服制剂 应当进行 生物等效性 试验, 一般为18至24例
分类五:改变国内 已上市销售药品的 剂型,但不改变给 药途径的制剂。
难以进行 生物等效性 试验的口服 固体制剂 及其他 非口服固体制剂, 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至少为100对
速释、 缓释、 控释制剂 应当进行单次 和多次给药的 人体药代动力学 的对比研究 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至少为 100对 18
注册分类6中的口服固体制剂
非口服制剂口服固体制剂 应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般为18至24例; 口服固体制剂 难以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的, 可进行溶出度、 释放度比较试验
分类六: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试验用药品的剂型 剂量 给药途径 给药方法 给药次数 疗程 合并用药的规定 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20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以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作为理论基 础 分别叙述试验药和对照药的名称(商品 名和化学名,成份组成)、剂量规格、 外观、生产单位和批号。 所有试验药品均应有药检部门的检验报 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