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奖励方案
此方案最大的缺点在于目标值的确定问题。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每年初制定销售目标时,销售人员都会与总经理发生激烈的争论。因为在实际完成销售目标相同的情况下,目标值订得越低,销售人员能够拿到的提成越多。因此尽管对于一个较容易实现的目标值,销售人员也会找出各种各样无法完成的理由,进而要求降低销售目标值。在这种情况下,总经理只能通过强迫的方式将目标值往下压给销售人员,而这往往使得总经理与销售人员之间可能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且在各个销售区域的具体情况方面,总经理的了解并不充分,因此制定的销售目标值也是不完全理性的,有时候也是拍脑袋的。
方案三:达到目标后提成比例降低
从图中可以看到,在完成的销售业绩没有超过目标值时,实际完成销售业绩的a%为销售人员可拿到的提成。当完成的销售业绩超过目标值时,超过的部分按比例b%计提,其中b值<a值。
方案三的优点在于鼓励销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上报销售目标值,并努力将其实现。尽管从上图看,无论销售人员实际完成的销售业绩为多少,销售目标定得越高,其所获销售提成可以更多,然而,如果销售人员年初制定销售目标时如果将目标定得过高而导致无法实现时,其绩效考核得分将有所下降,年度考核得分也将会收到影响。因此,对于销售人员而言,理性的做法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销售目标值,并努力将其实现。
该方案的缺点在于操作难度较高,a值与b值的制定要经过精确的预估和计算才能确定。另外在销售人员完成销售目标后,不能有效激励销售人员进一步扩大销售业绩。
三种方案各有优缺点,实现的目的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企业的导向、可操作性进行选择或进行演绎。北京新华信曾做过这方面的专门咨询研究。另外杭州商学院胡祖光教授提出了一种所谓“HU理论”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即“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该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促使销售人员按照实际情况上报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