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课程教案
(一)信用合作社的定义
信用合作社是城乡居民集资合股而组成的合作金融组织,一般简称“信用社”。信用合作社是为合作社社员办理存、放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于社员缴纳的股金和存人的存款,放款的对象也主要是本社的社员。
(二)信用合作社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信用合作社于19世纪50年代始创于德国,后遍布于世界各国,并以乡间、农村为多。 信用合作社在西方国家是普遍存在的一种互助合作性金融组织,有农村农民的信用合作社,有城市手工业者等特定范围成员的信用合作社。这类金融机构一般规模不大。它们的资金来源于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和吸收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要。
(三)我国信用合作社的发展
我国的信用合作社组织有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群众性合作金融组织,是对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和完善。1995年国务院决定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1997年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目前我国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形式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重点环节。
三、财务公司
(一)财务公司的定义
财务公司指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宗旨和任务是为本企业集团内部筹集、融通资金提供便利,但现在其经营领域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
(二)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
1、资金来源
其短期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卖出公开市场上的票据、长期筹资则主要靠发行本公司的股票、债券及定期大额存款证,多数财务公司也接受定期存款。
2、资金运用
资金运用上,以消费信贷及工商企业生产信贷为主,专营或兼营抵押放款,依靠吸收的大额定期存款进行贷款或投资于耐用品的租购或分期付款售货业务。较大的财务公司还兼营外汇、证券包销、财务及投资咨询业务、联合贷款等。
(三)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
自1987年我国第一家财务公司——南京中山(电子)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以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稳步发展。到2006年底,我国已成立了75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中包括一家外资财务公司。
四、证券公司
(一)证券公司的定义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企业。证券公司有独资、合伙或股份公司等形式,它主要由一些经纪人组成,证券公司既是证券交易所的重要组成成员,又是有价证券转让柜台交易的组织者、参加者。证券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撤并必须经其业务主管机构的批准。
(二)证券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有价证券自营买卖业务、委托买卖业务、认购业务和销售业务等。证券公司除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外,还办理以下几种业务:第一,为客户保存证券,这样,交易时就不必每次携带证券实物;而且证券公司还代理客户收取债券的利息或股票的分红等;第二,为客户融资和融券。当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方式,如保证金交易,证券公司给予贷款,贷款利率通常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如果客户采用卖空方式交易,证券公司可以贷给证券,待客户以后购买证券再归还;第三,提供证券投资的信息。
(三)我国证券财务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