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及有关规定:
3.1、办公用品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3.2、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每人每月最多领用1支签字笔,如果保管不好丢失自行负责购买。每周一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其他时间严禁领用办公用品。
3.3、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签字笔芯、圆珠笔芯、胶水、涂改液、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五、 盘存
办公用品应每月30日清点库存,清点工作由人事部负责。 六、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七、附件:
附表一:《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