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业务申请表
填表须知一、传真交易业务流程 1.“传真交易”是指本公司通过电信网,以传真的形式受理投资者的账户管理和基金交易申请的一种服务方式。 2.投资者在完整填写本申请表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以进行传真交易。 3.传真交易的范围限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托管转入、托管转出、账户资料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印鉴变更及银行账号变更除外)、变更分红方式、撤消交易账号、销户。 4.投资者进行传真交易时,应将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传真至本公司所指定的传真设备(传真号码: 021-33626833或 33626933)。 5.投资者应在向本公司传真账户管理和基金交易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当天 15:以前与本公司进行电 00话确认,确认内容应包括申请的内容、交易的申请金额、银行划款金额及日期(认购、申购交易申请时)等要素。在上述时间里没有进行电话确认的,或确认的电话与传真的资料有任何不一致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不受理该笔传真交易。 6.投资者应在发出传真交易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
件原件以挂号信或专递的形式寄出(以邮戳为准),寄至本公司的直销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37楼,邮政编码: 200120)。如后续未收到原件,传真件视同原件。同时本公司有权中止该投资者的传真交易资格,不再接受该投资者的传真交易申请,并保留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7.投资者如欲取消传真交易业务,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二、特别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传真交易申请一经电话确认则不可撤销。 2.本公司将对投资者的传真交易申请电话确认内容进行录音以备核查。投资者同意对电话语音的录制,并认可该电话记录是相关交易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任何司法程序中不对该电话纪录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3.对传真件模糊、字迹不清的,投资者请按本公司的要求重新传真,否则本公司有权不受理该笔申请。
风险声明在传真交易中,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因传真设备发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无法受理传真交易申请; (2)由于电信网等原因,传真交易申请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3)投资者身份被仿冒,电话确认时因语音失真无法识别; (4)投资者印鉴被伪造,电子验印或人工验印对传真件无法识别; (5)投资者对传真交易程序产生误解; (6)投资者的传真设备与传真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申请或申请失败; (7)投资者因操作不当造成申请失败或申请失误; (8)法律、法规限制传真交易进行; (9)其他妨碍本公司真实、完整地受理传真交易申请的情形。如因发生以上情形,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投资者可能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38楼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交易中心邮编:200120电子邮件:service@交易传真:021-33626833/33626933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37楼联系电话:021-38969983/38969970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邮编:200120总机:021-389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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