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陆续制定和转发了一系列规范乡镇公务员交流任用工作的文件,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交流任用制度体系。其中包括《qq县干部管理规定》、《qq县组织人事联系会议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的逐步健全,为实现乡镇公务员的适才适岗以及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为更好的建设乡镇公务员队伍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要建立健全乡镇公务员关爱激励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乡镇公务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公务员法》施行以来,为规范乡镇公务员施政行为,制发了《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使全县乡镇公务员队伍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在非领导职务职数设臵上,要向县、乡(镇)倾斜,增加非领导职数,解决在职乡镇公务员因领导职数限制不能进班子而职级待遇不能够得到提高的现状,使他们在政治上能看到希望。二是要切实保障乡镇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建立绩效挂钩的薪酬机制,区别县乡公务员内部工作绩效的不同,同职级不同岗位间工作难度、责任的差别等,逐步将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工作质量的优劣等因素引入收益分配。制订和落实工资制度向乡镇倾斜的相关政策,对连续在乡镇工作达一定年限的,可以高定工资级别档次等。对长期在乡镇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同志,还可以考虑设立相应的乡镇工作津贴,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工作。确保乡镇公务员能“下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五)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监督制度,大力推行竞争上岗 考核工作是乡镇公务员日常管理的基础。我们应结合实际,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不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并把乡镇公务员服务的对象对其工作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作为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有过错的乡镇公务员要及时的纠正、处罚。要逐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对乡镇公务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引导、激励乡镇公务员恪尽职守,廉政勤政。基层乡镇公务员的选拔任用,除特殊职位外,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