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4 焊工必须及时准确 , 清楚地做好焊接工艺所要求的各项原始记录 ;
7.5.5 焊接工序间要坚持互检 , 每一焊缝施焊后应打上焊工代号。 7.6 焊缝检验
7.6.1 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处理 :
7.6.1.1 焊缝表面均应打磨光滑 , 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并不得保留熔渣和飞溅物; 7.6.1.2 焊缝与母材连接圆滑过渡; 7.6.1.3 凡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打磨和修补。
7.6.2 焊缝无损探伤 , 根据 B 级管道及 V 类管道的不同要求 , 确定各自管道无损探伤数量及合格标准。
7.6.3 B 级管道探伤数量 : 固定焊口 40%, 活动焊口 15% ; V 类管道探伤数量 1% 。
7.6.4 同一焊缝返修次数 : 碳素钢管道不得超过三次。
7.6.5 各种探伤均应有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的相应级别的探伤人员进行操作和评定 , 所有探伤均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
7.6.6 规定必须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应对每个焊工所焊的焊缝按比例进行抽查 , 若发现不合格者 , 应对被抽查焊工所焊焊缝 , 按原规定比例加倍抽探 , 如仍有不合格者 , 则应对该焊工在该管线上所焊全部焊缝进行无损探伤 ; 凡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 , 其不合格部位必须进行返修 , 返修后仍按原规定方法进行探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