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跑了出来。假如在中国,这个小孩绝对是个英雄,会被大肆宣传赞扬。而美国小学却没有这样做,他们并不否认这个孩子很英勇,却不提倡这么做。还把这件事作为反例宣传,教育其他孩子不要这么做。
因为,在美国认的观念里,未成年人是被保护的重点对象,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很弱,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能力,“奋不顾身”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自己失去生命,所以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鼓励的。
曾经有一位中国青年在超市抓了小偷。结果出警的警长十分不高兴的对他说:“你这样是错误的,你们现在美国。虽然不是公民但是你们在这里消费,是合法的纳税人。你们所花的钱就有一些成为我们的工资,我们拿你们给予的工资就要保护你们。如果你们在这次受伤哪怕是一点小伤也是我们的失误就会侮辱我们的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