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中文版全文
联合国宪章
序言
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
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 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 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 并为达此目的
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 集中力量,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接受原则,确立方法,以保证非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 运用国际机构,以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
用是发愤立志,务当同心协力,以竟厥功。
爰由我各本国政府,经齐集金山市之代表各将所奉全权证书,互相校阅,均属妥善,议定本联合国宪章,并设立国际组织,定名联合国。
第一章 宗旨及原则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