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期:2010年3月15日—2011年3月15日
二、责任书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公司职工、临时工、签有分包合同的整建制劳务分包人员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实施方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率为零。
2、因工重伤率为零。
3、因工轻伤事故不超过5人次。
4、不发生经济损失在2万元(包括2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经济损失在3万元(包括3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不发生经济损失在3万元(包括三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四、实施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控制轻伤事故。
2、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行层层互保,明确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到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3、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抓好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配备称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