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员工不堪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是,其实不克不及直接解除,法令要求我们给予劳动者更正的机会:劳动者不克不及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克不及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
【总结】
员工不堪任工作,单位经过如下流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初度证明员工不堪任工作。
2、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再次证明员工不堪任工作。
4、解除劳动合同。
二、不堪任解除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要,为什么?看法条!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自己或者额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总结】
综上,不堪任解除的经济赔偿金为N+1,若单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的,就只用支付N。
三、如何证明员工不堪任工作?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