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北极星”轮
2011年8月20日02时左右,申请人“集贤”轮准备离开厦门港出海作业,发现相距400米处有一艘散杂货船“北极星”轮正向本船驶来,为避让来船,申请人“集贤”轮与另一艘“天翼”轮发生碰撞。被申请人所属“北极星”轮,因未正常判断与“集贤”轮之间业已形成的碰撞危险,并及早采取避让行为,导致“集贤“轮采取避让行为因而与“天翼“轮相撞,造成碰撞造成的损失约为$$$美元。
现被申请人的船舶停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港。为保证将来对申请人有利的判决得以实际执行,申请人现依据中国法律请求贵院予以扣押“北极星”轮,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美元的担保。
申请人已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美元的担保函。如因申请人的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法院
附件: 相关证明文件一份
申请人: 厦门诚毅船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8月21日
选择题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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