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倾向性的弊端,更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对实施干部交流的范围和对象、交流的类型和条件、程序与实施、纪律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把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化,有效规范了区委书记调整交流干部的行为。
四是建立干部选任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行办法》和《XXXX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规定,区委书记每年需向区委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调整批次、具体职位和人数、选拔任用理由、选人用人效果等;《XXXX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则对干部选任的推荐、考察、任免等环节和实施公选干部的考试等环节的干部选任工作失察失误和舞弊行为进行细化分类,并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相关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明确了相应的处分纪律和责任追究,并就跑官卖官、封官许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拔本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或突击提拔干部等干部选拔任免可能出现的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进行了具体规定。
我们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七个关口进行了规范:条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