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纪律监督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857—3536723;监督电话:0857—3536024。
九、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安永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习渊(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
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胡 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曾加勋(县人口计生局常务副局长)
何 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瑜(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张绍伦(纳雍一中校长)
杨明国(纳雍二中党支部书记)
蒋 勇(雍安育才高级中学副校长)
龚红梅(纳雍职中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