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值公式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式中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急质量保证金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不调价部分的权重;
B1;B2;B3 Bn—各可调因子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 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得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 F0n—各可调银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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