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第三季度季报(修订版)
600350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履行情况: 截止到2007年4月24日山东高速集团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山东高速集团所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流通的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承诺2:山东高速集团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成如下提案;公司向股东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履行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由2007年5月22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897,701,985元, 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89,770,1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807,931,787元。公司2006年度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1,440,867,727元。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分配420,47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0,392,7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7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上述股利已于2007年7月12日发放完毕。
承诺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获准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承诺将积极在争取政府及有关
部门批准公司收购路桥类优良资产,收购(北)京福(州)高速公路德州至济南段。
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承诺4: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获准实施,除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外,公司承诺2006年度经审计后的
净利润较200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5%.如果上述业绩增长承诺没有达到或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将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应年度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股份的总额为1,515万股,按照目前流通股股本规模(50500万股)计算,等同于每10股追送0.3股.
承诺5:如在追送股份的承诺期内公司实施送股、转增股本、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山东高
速集团将对追送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如在追送股份的承诺期内,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或发放权证,将不调整追送股份的总额.
承诺4及承诺5履行情况:公司2006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89,770万元,较2005年度净利润68,570万元增长30.92%,增长率高于25%,不满足追送股份的条件。4、5两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承诺1:在股改方案获得通过,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履行情况: 截止2007年4月24日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流通的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承诺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成如下提案;公司向股东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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