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语文学科考试说明
(试用)
I.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依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依据《2015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科考试说明》。
二、命题按照国家对初中学生学业能力和高一级学校对学生语文素养的要求,考查考生的语文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并注重对考生语文应用能力和审美能力的考查。
三、命题保持相对稳定,体现新课程理念。
四、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II.考试能力要求及内容
一、能力要求
学业考试语文要求考查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 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 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C、D、E五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试内容
根据高一级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语文科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