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洗二车间改造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发包人 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洗二车间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将洗二车间一楼至三楼水磨石地坪重做等。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承包方式,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依照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有关说明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7月1日
竣工日期: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缺陷的,或达不到合同及国家有关规范,承包方须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整改完毕。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