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安全标识制作的规范和要求
4 安全标志
4.1 安全标志配置和安装的基本要求
4.1.1 安全标志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关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4.1.2 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1.3多个安全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4.1.4 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为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类。附着式和悬挂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与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临时悬挂的标志牌应采取防止脱落措施,室外悬挂的临时标志牌应防止被风吹翻,并宜做成双面的标志牌。
4.1.5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视具体情况而定。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α)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L)时,最小夹角不应小于75°(见4.1(1)图)。
4.1(1) 安全标志牌平面与视线夹角的关系图
4.2 禁止标志 4.2.1 禁止标志
a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行为或动作。
b 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c 禁止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圆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志符号为黑色,补充标志为红底黑字。
d 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A、B、C、D、E、F或G七种规格,允许有±3%的误差,特殊情况下按
同比例缩放。